口頭報告規則 | Guidelines for Oral Presentation
口頭報告規則 | Guidelines for Oral Presentation
一、本次僅能使用大會提供的 Windows 電腦,軟體為 Office 和 Adobe PDF reader 進行報告,可以連線到網路以支援聲音播放,會提供簡報筆。
二、投影機畫面比例皆為 16:9,重要內容字體大小建議 18pt 以上。
三、報告人於該場次開始前 20 分鐘,至報告地點找會議組人員報到,依序安排簡單測試,並說明設備操作方式。會議時間開始後,將不另行測試與說明。
四、每位講者的演講時間為 12 分鐘,問答時間 2 分鐘,共 14 分鐘。報告第 10、12 分鐘各響鈴提示一次,第 12 分鐘響鈴時請停止報告,第 14 分鐘時結束問答,開始播放一分鐘音樂換場。
五、參加口頭報告競賽之評分標準:
(1) 研究內容60%:背景介紹、材料與方法、研究成果之探討。
(2) 演講技巧 20%:台風、表達之清晰與流暢度、時間掌握、問題回答。
(3) 簡報設計 20%:內容編排、 圖表設計、整體呈現。